为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求,春秋航空可能在部分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采取适当超售的方法,以保证更多的旅客搭乘理想的航班。
我们会充分考虑航线、航班班次、时间、机型以及联程航班等情况,合理控制航班超售比例,最大程度避免因超售导致旅客被拒绝登机情况的发生。
如因超售导致实际乘机旅客人数超过实际可利用座位数时,我们将根据征集自愿者程序,首先征询自愿搭乘后续航班或者自愿取消行程的旅客。在没有足够的自愿者情况下,除符合优先登机规则的旅客以外,春秋航空将以值机时间先后顺序,拒绝部分后到旅客登机。我们可为您出具因超售而放弃行程的证明。
一.征集自愿者程序
如航班发生超售,我们会在航班起飞前,通过电话、短信或现场征询等形式发布航班超售信息,征询自愿放弃行程的旅客,并告知相关赔偿及服务标准。
二.优先登机规则:
a)执行国家紧急公务的旅客及其随行人员。
b)携带人体捐献器官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OPO)。
c)经春秋航空同意并事先做出安排的有特殊服务需求的旅客(老、弱、病、残、孕旅客以及无成人陪伴儿童)及其必需的陪伴人员。
d)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现役军人、警察及消防救援人员。
e)团体旅客。
f)已经定妥联程航班座位且转机衔接时间较短的旅客。
g)证明有特殊困难急于成行的旅客(如签证即将到期等)。
三.超售补偿及退改
因超售额未能乘坐原定航班的旅客,春秋航空将采取如下补偿方式:
1. 退票赔偿:除免退票手续费外,并提供200元补偿。
变更赔偿:综合延误时间(指原计划航班出发时间与改签后的航班出发时间差),赔偿具体细则如下:
(1)延误2小时以下:赔偿200元人民币或等额优惠券;
(2)延误2(含)-4小时(不含):赔偿400元人民币或等额优惠券;
(3)延误4(含)-8小时(不含):赔偿600元人民币或等额优惠券;
(4)延误8小时以上(含):赔偿800元人民币或等额优惠券。
2.旅客如选择退票的,按非自愿退票办理,免收退票费;旅客如选择改乘春秋航空后续航班的,按非自愿变更办理,免收变更费。
3.若春秋航空无法向旅客提供当日可成行的航班时,征得旅客同意后,可将旅客改签至其他承运人的当日航班,改签费用由春秋航空承担。
4.联程旅客超售,按上述规定对超售航段进行现金补偿,后续联程航段可根据旅客行程安排为旅客办理免费变更、退票、食宿等服务。
5.当后续的航班时刻和原定航班时刻相差4小时(含)以上时,为旅客免费安排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休息。免费提供机场至酒店的地面往返交通,并协助旅客重新办理乘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