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航意险
保障责任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各项保险金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赔付标准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
赔偿限额 | 航空意外身故、伤残220万元人民币; 意外医疗 5万元人民币 |
产品特色 |
产品名称 | 众安航意险 |
产品价格 | 30元/人/航段 |
承包公司 |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 | 春秋航空:95524; 航联全国客服电话:400-810-2688; 众安在线全国客服电话:10109955 |
众安航意外险(高保额)
保障责任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保单载明春秋航空有限公司的民航客机,自被保险人在搭乘的民航客机的起始港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该班民航客机目的港并走出所乘民航客机的舱门时止的期间内, |
保障责任2 | 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各项保险金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赔付标准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
赔偿限额 | 航空意外身故、伤残 赔偿 380万元人民币; |
产品特色 |
产品名称 | 众安航意外险(高保额) |
产品价格 | 40元/人/航段 |
承包公司 |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 | 春秋航空:95524 ;航联:400-810-2688;众安在线全国客服电话:952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