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航意险
保障责任 | 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各项保险金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赔付标准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
保障责任2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搭乘保险单载明的单程航班(或承运人所安排的替代航班)到达该航班目的地后,发现同机旅客在乘机14天内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且被保险人在乘机后30天内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身故,保险人按20万元/人的标准给付身故保险金。 |
赔偿限额 | 航空意外身故及伤残100万元人民币 航空意外医疗费用 20万元人民币 |
产品特色 |
产品名称 | 华安航意险 |
产品价格 | 人民币30元/人/航段 |
承包公司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 | 春秋航空:95524 航联:400-810-2688 华安保险全国客服电话:95556 |
太保航意险
保障责任 | 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各项保险金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赔付标准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
保障责任2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搭乘保险单载明的单程航班(或承运人所安排的替代航班)到达该航班目的地后,发现同机旅客在乘机14天内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且被保险人在乘机后30天内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身故,保险人按20万元/人的标准给付身故保险金。 |
赔偿限额 |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100万元人民币 航空意外医疗费用 20万元人民币 |
产品特色 |
产品名称 | 太保航意险 |
产品价格 | 30元/份 |
承包公司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 | 95500 |
华泰境外旅行险(亚洲线路)暂停购买,已购买旅客可正常使用
保障责任 | 被保险人在该保险期间内遭到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残疾或需到医院治疗,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或在对应的保险金额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保障责任2 | 在保险期间内,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还承担境外紧急医疗转运、运送回国、亲属探望等境外紧急救援责任;承担旅行延误与取消、行李损失与延误、旅行证件重置等境外个人旅行不便责任;同时还承担被保险人持有效证件在境外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上述赔偿均受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限制。 |
赔偿限额 |
产品特色 |
产品名称 | 华泰境外旅行险(亚洲线路)暂停购买 |
产品价格 | 1-4天,人民币110元/人/航段;5-8天,人民币170元/人/航段; 9-14天,人民币205元/人/航段; |
承包公司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 | 航联全国客服电话:400-810-2688 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400-609-5509 |
华泰境外旅行险(国内始发台湾) 暂停购买,已购买旅客可正常使用
保障责任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到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残疾或需到医院治疗,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或在对应的保险金额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保障责任2 | 保险期间内,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还承担境外紧急医疗转运、运送回国等境外紧急救援责任;承担行李损失与延误、旅行证件重置等境外个人旅行不便责任;同时还承担被保险人持有效证件在境外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上述赔偿均受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限制。 |
赔偿限额 |
产品特色 |
产品名称 | 境外旅行险(国内始发台湾)暂停购买 |
产品价格 | 71周岁以下人员,人民币155元/人/航段;71-80周岁人员,人民币232元/人/航段; |
承包公司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 | 航联全国客服电话:400-810-2688 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400-609-5509 |
华泰境外旅行险(亚洲线单程)暂停购买,已购买旅客可正常使用
保障责任 | 被保险人在该保险期间内遭到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残疾或需到医院治疗,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或在对应的保险金额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保障责任2 | 在保险期间内,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还承担境外紧急医疗转运、运送回国、亲属探望等境外紧急救援责任;承担旅行延误与取消、行李损失与延误、旅行证件重置等境外个人旅行不便责任;同时还承担被保险人持有效证件在境外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上述赔偿均受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限制。 |
赔偿限额 |
产品特色 |
产品名称 | 华泰境外旅行险(亚洲线单程)暂停购买 |
产品价格 | 1-8天,人民币170元/人/航段 |
承包公司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 | 航联全国客服电话:400-810-2688 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400-609-5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