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出口座位上旅客应具备能力及不宜在出口座位就坐的旅客

  • (一)出口座位上的旅客应具备的能力
  • (1) 确定应急出口的位置;
  • (2) 辨认应急出口开启装置;
  • (3) 理解操作应急出口的指示;
  • (4) 正确操作应急出口;
  • (5) 评估打开应急出口是否会增加由于暴露旅客而带来的伤害;
  • (6) 遵循机组成员给予的口头指示或手势;
  • (7) 收藏或固定应急出口门,以便不妨碍使用该出口;
  • (8) 评估滑梯的状况,操作滑梯,并在其展开后稳定住滑梯,协助他人从滑梯离开;
  • (9) 迅速地通过应急出口;
  • (10) 评估、选择和沿着安全线路从应急出口离开。
  • (二)不宜在出口座位就座的旅客
  • (1) 该人的两臂、双手和双腿缺乏足够的运动能力、体力或灵活性导致下列能力缺陷;
  • (a) 向上、向旁边和向下达不到应急出口位置和应急滑梯操纵机构;

  • (b) 不能握住并推、拉、转动或者不能操作应急出口操纵机构;

  • (c) 不能推、撞、拉应急出口舱门操纵机构或者不能打开应急出口;

  • (d) 不能把与机翼上方出口窗门的尺寸和重量相似的东西提起、握住、放在旁边的座椅上,或者把它越过椅背搬到下一排去;

  • (e) 不能搬动在尺寸与重量上与机翼上方出口门相似的障碍物;

  • (f) 不能迅速地到达应急出口;

  • (g) 当移动障碍物时不能保持平衡;

  • (h) 不能迅速走出出口;

  • (i) 在滑梯展开后不能稳定该滑梯;

  • (j) 不能帮助他人用滑梯离开。

  • (2) 不足 15 岁(不含)或超过 70 岁(含)的旅客,或者如没有陪伴的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亲属的协助,缺乏履行 (一) 所列出的一项或多项能力;
  • (3) 缺乏阅读和理解本条要求的、由公司用文字或图表形式提供的有关应急撤离指示的能力,或者缺乏理解机组口头命令的能力;
  • (4) 在没有隐形眼镜或普通眼镜以外的视觉器材帮助时,缺乏足够的视觉能力导致缺乏 (一)列出的一项或多项能力;
  • (5) 在没有助听器以外的帮助时,缺乏足够的听觉能力听取和理解客舱乘务员的大声指示;
  • (6) 缺乏足够的能力将信息口头传达给其他旅客;
  • (7) 具有可能妨碍其履行(一)所列出的一项或多项适用功能的情况或者职责,例如需要照料幼小的人员;或者履行上述功能可能会使其本人受到伤害的;